药品包装上的有效期是通过生产批号及有效期或直接标示失效期来标明的。药品的批号反映生产日期及品种、投料、检验、包装等情况,是药品内在质量的重要指标。批号分两部分,即日号及分号。日号由6位数字组成,表示年、月、日。分号位于日号后,为2位数字,表示当日生产的某批药物。
进口药品标示批号因不同厂家制定标准及不同国家书写习惯不同而有所差异。在药品包装上有的使用LotNo(批号),有的标明:Dateofmanufacture即生产日期。其后均为数字,多为6位数,以2位数字为单位,欧洲国家标示顺序为日、月、年,美国为月、日、年。并标明有效期为几年。有些进口药品不标有效期而直接给出失效期,以ExpirDate(或Exp)表示。
当不了解有效期或药品小包装上不能确定失效期时,可根据以下原则推算。
不同类药品中,酶制剂最易失效变质,保存期一般为2年以内;抗生素类药品注射剂有效期长于口服剂,一般为2~4年;生物制品中生物活性易变且不能冷冻的,如胰岛素为2年,冻干人血浆因可冷冻保存则有效期长达7年。因包装不同,剂型不同,有效期亦有区别。如注射剂中玻璃安瓿装者长于胶盖玻璃瓶装者;铝铂装、泡眼塑板装者如不开封,则不影响有效期;瓶装者,若为同种药品,其片剂较胶囊有效期要长。(《开卷有益·求医问药》1998年第12期杨强文)